申命記 17

呂振中譯本(繁體) · LB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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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「凡有殘疾或有什么缺點的牛或羊、都不可宰獻與永恆主你的上帝,因為這是永恆主你的上帝所厭惡的。

2 「在你中間、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任一座城(原文︰城門)內、若發現有男人或女人行永恆主你的上帝所看為壞的事,越犯了他的約,

3 去事奉敬拜別的神,也拜日頭或月亮、或是任何天象、是我所沒有吩咐拜的﹔

4 有人告訴了你,你也聽見了,那么你就要仔細地查究﹔若這事實真地成立了,真有這可厭惡的事行于以色列中,

5 那么你就要將行這壞事的那個男人、或是女人、拉出來、到城門那里,拿石頭打那男人或女人,打到他們死去。

6 憑著兩個見証人或三個見証人的口、那該死的人就要被處死﹔只憑著一個見証人的口、是不可以被處死的。

7 見証人要先下手,然后眾民也下手,將他處死。這樣,你就把那壞事從你們中間肅清了。

8 「在你城內若有案件在流血與流血之間、辨訴與辨訴之間、毆打與毆打之間、爭訟的點太離奇、不是你所能判斷的,那么你就要起來,上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,

9 去見祭司利未人和當日做審判官的、去查問,他們便會將判斷的話向你宣告。

10 你要按照他們從永恆主所要選擇的那地方向你宣告的話去行﹔照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事謹慎遵行﹔

11 按照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、所對你說的判斷去行﹔你對他們所要向你宣告的話可不要偏于右或遍于左。

12 若有人擅自行事,不聽從祭司、那站在那里事奉永恆主你的上帝的、或是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須死﹔你要把那壞事從以色列中肅清。

13 這樣、眾民聽見,就會懼怕,再也不敢擅自行事了。

14 「你進了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去取得而居住的地那時候,若說︰『我要立王管理我、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』﹔

15 那么你總要立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要揀選的人做王來管理你﹔你要從你族弟兄中立一位做王來管理你﹔不可讓一個外籍人、不是你族弟兄的、管理你。

16 不過王卻不可為自己加多馬匹,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、以便加多馬匹,因為永恆主曾對你們說過︰『你們永遠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

17 王也不可為自己加多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﹔他也不可為自己加多金銀到極多。

18 「將來他登了國位,就要從祭司利未人面前的原本、為自己用一卷錄寫這律法的抄本。

19 那書要時常在他身邊,盡他一生的日子他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他的上帝,謹守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,也守這些律例去遵行﹔

20 免得他心高氣傲、藐視他的族弟兄,也免得他離了這誡命、而偏左偏右﹔好使他和他子孫在以色列中治國延年益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