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4

呂振中譯本(繁體) · LB5

Versions
Books

1 「人娶了妻、做了那女人的丈夫以后、若因發現妻子有丑事,以致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愛,他便給她寫了離婚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他的家﹔

2 那婦人離開他家以后,去跟著別人﹔

3 這以后的丈夫也不愛她,也給她寫了離婚書,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他的家﹔或者娶她為妻的這以后的丈夫死了﹔

4 那么、打發她出來的這以前的丈夫就不可在婦人這樣蒙了不潔以后、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永恆主面前可厭惡的事﹔你不可使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為產業的地蒙受罪污。

5 「新娶妻的人不可出去從軍,也不可將任何公務挂在身上,他可以免服公役在家一年,和他所娶的妻子一同歡樂。

6 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做當頭,因為那是等于拿人的牲命做當頭。

7 「若有人被發現把以色列人中的一個族弟兄拐帶著走了,去當奴才看待,或是把他賣了,那拐帶人的就必須死﹔這樣,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。

8 「在關于麻瘋屬災病上、你要謹慎、照祭司利未人所指教你們的一切事極力謹慎遵行﹔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就要怎樣遵行。

9 你要記得你們出了埃及、在路上的時候、永恆主你的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
10 「你借給你的鄰舍、不拘所借出的是什么,你總不可進他家去拿取他的抵押品。

11 你要站在外面,讓那向你借的人把抵押品拿出來給你。

12 他若是個貧困人,你不可留他的抵押品而去睡覺。

13 日落的時候、你總要把抵押品還給他,讓他蓋著自己的外衣睡覺,他就給你祝福﹔這在永恆主你的上帝面前就算為你的仁義了。

14 困苦貧窮的雇工、無論是你的族弟兄、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你的城內的、你都不可欺壓他。

15 你要當天發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才給他──因為他貧困,他心直挂念著那工錢──恐怕他呼求永恆主而控告你,你就有了罪。

16 「父親不可因兒子的緣故而被處死,兒女也不可因父親的緣故而被處死︰各人只要各因自己的罪而被處死。

17 「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

18 要記得你在埃及做過奴隸,永恆主你的上帝將你從那里贖救出來﹔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。

19 「你在田地里收割庄稼、若把一捆遺漏在田間,不可再回去拿﹔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﹔好使永恆主你的上帝在你手里作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
20 你打橄欖樹以后,枝子不可再查看﹔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。

21 你割取葡萄園的葡萄以后,所剩下的不可再摘盡了﹔那要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。

22 要記得你在埃及地做過奴隸﹔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