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9

呂振中譯本(繁體) · LB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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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「將來永恆主你的上帝剪除了列國人,永恆主你的上帝將他們的地賜給你、去趕出那些人、去住他們的城市房屋,

2 那時候你要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去取得的地、為自己分別三座城來。

3 你要測量道路的距離,將永恆主你的上帝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區,讓錯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

4 「錯誤殺人的、其規例乃是這樣︰凡不知不覺、素來沒有仇恨、擊殺鄰舍的人、得以逃到那里,就可以活著。

5 凡人同鄰舍進森林里砍伐樹木,他手里揮著斧子砍樹木﹔斧頭竟脫了把,飛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那人死去,他若逃到一座這樣的城,就可以活著﹔

6 免得報血仇的趁著心中火熱去追趕他,又因路遠、竟把他趕上而擊打了他、以致斃命﹔其實他并沒有該死的罪案,因為那人和他素來并沒有仇恨。

7 因此我吩咐你說︰你要分別三座城來。

8 永恆主你的上帝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誓過的擴張你的境界,將他所應許給你列祖的全地都給了你──

9 你如果謹慎實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一切誡命,愛永恆主你的上帝,行他的道路──那么你就要在這三座城以外、再加上三座,

10 免得無辜之血流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為業之地,以致流人血的罪竟歸于你。

11 「但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等著他,起來打他,擊打了他,以致他斃命死去﹔那殺人的若逃到一座這樣的城,

12 他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從那里將他拿來,交在報血仇者手中,他就必須死。

13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,你可要把流無辜血的罪從以色列中肅清,好使你平安順遂。」

14 「在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去取得的地、你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、就是先人在你所承受的產業里所立定的。」

15 「單獨一個見証人不能起來指証一個人有什么愆尤或什么罪,就是說不能指証他所犯的任何罪,總要憑著兩個見証人的口、或三個見証人的口、罪案才能成立。

16 若有一個強暴的見証人起來指責一個人,作証控訴他橫逆不道,

17 那么、彼此爭訟的這兩個人就要站在永恆主面前、在當日做祭司做審判官者面前。

18 審判官要仔細查究﹔如果那見証人是個假的見証人作假見証控訴他的族弟兄,

19 那么你們就要照他所圖謀要待族弟兄的去待他﹔這樣、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。

20 其余的人聽見,就會懼怕,再也不敢在你中間行這樣的壞事了。

21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﹔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